被继承人谢宝现,身份证号码:410421******150539于2016年6月4日死亡。生前购买宝丰新城名郡住宅小区7号楼1单元901住房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编号号:410420201306040016号。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谢宝现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分别为:
父亲 谢昌洋 身份证号码:无,已于1976年7月去世;
母亲 石爱英 身份证号码:无,已于1996年5月去世;
妻子 孙秀兰 身份证号码:410421******040529;
长女 谢梦娜 身份证号码:410421******100544;
长子 谢少鹏 身份证号码:410421******020514;
现继承人谢梦娜、谢少鹏放弃继承,孙秀兰接受继承(孙秀兰100%)。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谢宝现办理不动产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宝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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