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深耕还田部分(阶段任务)、秸秆腐熟还田部分、秸秆收储补贴部分已通过验收,按照《河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河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会议要求,现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29日至4月7日。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375—7231063 联系人: 何潘功
地址: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1:宝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深耕还田实施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2:宝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腐熟还田实施情况一览表.pdf
附件3:宝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收储补贴实施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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