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农业农村局副主任科员王红娜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16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较多。
二、整改措施
(1)在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储存设施,不断提升粪便污水收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能力。
(2)持续做好规模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认真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回头看”,保证处理设施设备完善、利用有效,不断探索推广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途径、新规模,引导小散养殖户“三退三进”,着力提高小散养殖户的养殖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督促引导小散养殖户不断提升环保意识和粪污消纳处理能力。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按《平顶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逐条写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近几年我县建设120条千头线全部建设了沉淀池或晾粪场。现有规模场168家,全部建有沉淀池和晾粪池,粪污全部资源化利用。
(2)加大对畜禽养殖户技术指导,对新建的养殖场,按照环保“三同时”原则,粪污处理设施与养殖场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一步到位,确保新建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避免新增污染,2021年新建的6家规模养殖场全部按“三同时”原则予以监督。
(3)引导农村小散养殖场,实施“三进三退”,即退出散养、退出庭院、退出村庄,进入规模场、进入合作社、进入市场循环,改善养殖环境和庭院环境,实现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4日,共7天)向验收单位/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李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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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名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6)验收组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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