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河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2号)有关规定,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及综合评估,现将2022年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6至2022年12月14日止,公示期内,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中心:
1. 联系电话:0375—6515910
2. 邮箱地址:bfybzx@163.com
附件:2022年度宝丰县新增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pdf
宝丰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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