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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序号23)验收公示

宝丰县人民政府负责的中央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共性整改任务第2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按照上级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整改目标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处置要求。

三、整改措施

我县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高温蒸汽消毒工艺,原日处置能力8吨。根据要求,将新增12吨/日化学消毒医疗废物处置设备,新增14.4吨/日的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共计常规日处理将达到34.4吨/日。

四、整改结果

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在2021年7月份完成了新增12吨/日的化学消毒医疗废物处置设备,以及新增14.4吨/日的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备,共计常规日处理达到34.4吨/日,现已能完全满足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要求。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将加强平顶山市保德利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保障该公司能持续达到医疗废物的处置要求。

如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向验收单位反馈。

联 系 人:李金辉   联系电话:0375-7130535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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