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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宝丰县人民政府负责的省生态环境督察整改任务“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有待确认”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河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餐厨垃圾处理能力有待确认。

二、整改措施

(1)完善相关手续,实施项目扩建改造;

(2)结合餐厨垃圾的产生量,进一步增加餐厨垃圾处理能力,确保满足需要;

(3)加快推动扩建改造施工进度,尽早建成投运。

三、整改完成情况

宝丰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于2022年6月建成投产,日处理能力50吨/日,为满足平顶山城市日产生150吨餐厨垃圾的处理需求,对宝丰县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进行扩建改造。2023年7月27日完成改扩建项目备案;2023年11月8日取得环评变更批复,批复文号:平宝环审〔2023〕第32号;2023年12月30日完成改造施工;2024年1月31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目前,已完成整改,项目日处理餐厨垃圾能力达到170吨,地沟油10吨,可满足平顶山市区和宝丰县餐厨垃圾处理需求。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共5天)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李亚锋

固定电话:0375-6537966

电子邮箱:hnbfhwc@126.com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验收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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