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1754-0002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县政府各部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

【机构简介】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二)制定本县城市管理方案;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维护市容市貌秩序;抓好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对损坏城市绿化、市政设施和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三)负责对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管理,对不符合规定,出现破损、陈旧有损城市容貌的户外广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抓好本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对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五)协助工商部门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经营的行政处罚权。

(六)协助公安交通部门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人行道和公共场所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根据有关城市供水、排水、节水等政策法规,制定城市供排水管理方案,承担对全县供排水的监督管理。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地点:宝丰县迎宾大道与为民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南。

(二)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冬季8:00-12:00,14:30-17:30

(三)办公电话:0375-6290899

(四)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乔广欣  联系电话:0375 —— 6519099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综治、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行政工作调度及办公自动化建设。

2.政策法规股

负责人:兰帅杰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承担本系统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及报备工作。

3.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人:李选正  联系电话:0375 —— 6512229

负责推进全县城市管理系统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负责进驻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大厅窗口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服务等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4.市容秩序管理股

负责人:王鹏飞  联系电话:0375 —— 6597779

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负责统筹协调市容秩序的监督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制定城市容貌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县内停车场管理工作;参与涉及城市市容环境秩序、城市交通秩序及县政府规定应由县城市管理局参与审定或备案的其他事项。负责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5.环境卫生管理股

负责人:石政委 

组织、协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考评;负责指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环卫设施拆除及异地重建批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工作;负责垃圾处置(医疗垃圾除外)的行业管理;负责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装饰装修垃圾)的管理;组织协调城市清除冰雪工作。

6.综合监督股

负责人:韩志刚  

指导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负责综合执法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承担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与相关部门执法衔接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工作。 

7.财务股

负责人:边亚洲  

负责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管理及监督;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制定市容、环卫、道路及设施有偿服务和服务性收费规定;负责各项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负责局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政府采购的计划、申报和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执法车辆、记录仪、服装、鞋、帽、标志标识等执法装备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8.人事教育股

负责人:赵晓丹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局干部职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局对外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工作。

9.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人:马  彬  

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负责党员、干部、职工队伍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负责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负责局系统内党组织设置及党员的发展、管理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内党组织和党员的争先创优工作;协助局机关党委抓好党组织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五)下属事业单位:宝丰县市政环卫事务中心

 负责人:卢亚周  

办公地点:宝丰县君文路南段东侧

办公电话:0375-6537966

主要职责:参与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的监督检查及考评考核;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事务性工作;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负责城区道路清除冰雪工作;负责县城道路照明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县城公共场所、景点、公园亮化管理;负责道路照明产品节能利用;完成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人:李亚锋  联系电话:0375-6537966

承担综合协调、文秘、档案、接待、会务、保密、单位公共财产管理维护,考勤登记及其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2.人事财务股

负责人:温亚会  联系电话:0375-6570839

承担组织人事、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技职称申报等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抓好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往来资金结算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金、养老保险、工资等测算;负责财政票据的领购、使用、核销;负责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股

负责人:李国栋  

承担城市规划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相关事务性工作。

4.环卫作业管理股

城区负责人:赵海峰  

农村负责人:李国栋  

承担城区内道路清扫保洁、清除冰雪工作,负责垃圾桶、公卫生间、垃圾中转站等设施的内外部环境卫生及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及考评考核工作;负责农村垃圾桶、垃圾收集深埋桶等设施内外部环境卫生、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安全生产等监督检查及考评考核工作。

5.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股

负责人:杨二欣  

参与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及考评考核工作。

6.路灯管理所

负责人:丁超攀  

负责县城道路照明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县城公共场所、景点、公园亮化管理;负责道路照明产品节能利用等工作。

【领导分工】

局长:余文锋,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何保山,负责市场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负责市容市貌日常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和广告遗留问题处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负责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负责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负责联络纪委、督查局、派驻纪检组。 

副局长:胡永辉,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宣教股。负责党建、信息报送、对外宣传报道、政务信息、意识形态、退役军人服务站、群团组织等工作。联络县委、政府、组织、宣传、政协、人大日常工作。

副局长:曾震,分管财务人事、市容秩序管理。市容秩序监督、指导和管理、县内交通秩序监督、指导和管理、行政工作调度、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奖惩、干部职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联络财政局、劳动人事局日常工作。

副大队长:王培,负责环境保护方面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住建领域燃气行业的行政处罚。

总工程师:卫军召,负责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规运输造成遗漏遗撒的行政处罚;负责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

党组成员杜艳雷,分管局办公室、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组织、对外联络、乡村振兴衔接、驻村队伍管理、网格员管理、疫情防控、首接负责制等工作。协调县委、政府、卫健及其他职能部门日常工作。

副大队长:余西湖,三线入地、负责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所涉及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

副大队长:付书光,负责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除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燃气方面)。

环卫处主任:卢亚周,主持环卫处全面工作。负责市容监察、爱国卫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城乡垃圾清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农村清洁工程、道路除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垃圾填埋场后期管理等工作。联络平顶山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宝丰县劲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任科员:宋武强,分管信访股、民呼必应工作站。负责信访稳定、民呼必应、县域治理“三起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联络发改委、信访局、督查局等部门日常工作。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