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公告作废注销。
房屋所有权证号:平宝房发字第IV1308号
权利人:路艳玲
不动产坐落:宝丰县县城人民路西段路北
公告单位: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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