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9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蒋秋菊,女,身份证号41042119720820****,于2022年12月31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建业城20#2单元2层201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蒋秋菊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蒋德福,父亲,身份证号不详,于2009年1月去世;
胡娇,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330715****;
张子良,儿子,身份证号:41042119941119****;
张子涵,女儿,身份证号:41042120040719****;
张光辉,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690902****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胡娇、张子良、张子涵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张光辉继承,份额为50%,张光辉自有50%。自2023年08月18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张光辉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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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