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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不动产登记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王勤坡继承公示

被继承人王勤坡,男,身份证号41042119730206****,于2022727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信宝玉河国际花园住宅小区111单元1-12-2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王勤坡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王中文,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460305****,于20203月去世

许文英,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480524****

王自轩,儿子,身份证号:41042120110419****

王奥歌,儿子,身份证号:41042120080909****

朱艳晓,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800418****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许文英、朱艳晓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王自轩、王奥歌继承,份额为王自轩25%,王奥歌25%。朱艳晓自有50%。自20230816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王自轩、王奥歌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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