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9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兰树宾,男,身份证号41042119700402****,于2018年6月14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润丰世纪城3#一期2-501号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兰树宾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兰中占,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360127****,于2004年6月去世
魏靖,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400520****,于2016年11月去世
兰泽宇,儿子,身份证号:41042120010304****
兰天,女儿,身份证号:41042119921025****
赵秋丽,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700828****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兰泽宇、兰天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由赵秋丽继承,份额为50%,赵秋丽自有50%。自2023年08月2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赵秋丽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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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