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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2022年度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相关文件链接:《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2022年度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丰县2022年度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制订《宝丰县2022年度农业保险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利用保险功能化解农业自然风险,发挥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稳定器”作用,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调推进”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订《方案》的依据是什么?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财金〔2021〕44号)等文件。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实施内容。将全县范围内种植的小麦、花生、玉米、油菜等农作物和养殖的生猪、奶牛等牲畜纳入农业保险范围。中央、省、市、县财政补贴80%,农户承担20%。农户承担的20%由县级财政承担,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由中原农险、太平洋保险公司、永安保险公司3家承保机构负责全县境内的小麦、花生、油菜、生猪、奶牛保费的收缴、理赔等具体事宜。2月底前完成小麦、油菜投保工作,7月底前完成花生、玉米等秋作物的投保工作。若省财政厅对承保时间的规定有所调整,参照新政策执行。

(二)保障措施。各乡镇(示范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好农作物参保面积的核定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并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防灾减损工作,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协助保险机构做好承保数据确认、理赔查勘定损工作。保险监管部门负责对农业保险业务及承保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提升承保机构服务水平。保险承办机构要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对农户信息、种植面积、地块及相关证明等资料信息进行审验,保险合同要经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确保承保信息真实合法。严禁以虚构保险合同骗取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各乡镇(示范区、办事处)实际承保数量不得超过县农业部门提供的当年播种数量。保险承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严格执行保险程序,认真落实“五公开、三到户”,强化内控管理,规范农业保险行为。保险承办机构要按照农业保险合同约定及抽样基数规范要求,核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并及时足额支付保险赔偿金。严禁平均赔付、比例赔付、少赔、拖赔、无理拒赔等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行为,严禁设置绝对免赔条款,切实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保障作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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