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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2024年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

1. 文件依据:该政策旨在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63号)等文件精神。

2. 现实需求:为了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食用菌风险保障机制,增强食用菌产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保护食用菌企业和种植户的生产积极性。


【出台目的】

1. 促进产业发展:通过保险机制促进珍稀菌特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2. 发挥保险职能:利用保险的社会保障职能,为食用菌产业提供风险保障。

3. 财政资金效率:实现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4. 社会经济效益:最终实现农户致富增收、财政税收增加、农村繁荣稳定。


【重要意义】

1. 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特色农业保险可以为生产者提供风险保障,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保障农民生计和利益。

2.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通过特色农业保险,可以推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特色农业健康发展。

3. 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有助于地方特色产业快速发展,对于提高农民收入、防止规模性返贫、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4. 助力脱贫攻坚:特色农产品保险作为产业扶贫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在农户经营性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对各地农民脱贫致富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5. 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特色农业保险的发展有助于推动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转型升级,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以及扩大责任范围。

6. 促进农业产业链发展:农业保险作为衔接一二三产业的有效工具,应紧扣农业发展形态变化的新需求,将农业保险的服务领域从农业生产环节向产业链上下游有序延伸。

7. 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特色农业保险有助于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减少因灾损失,增强农民灾后自救能力,提高其生产积极性。

8. 促进农业保险业务发展:特色农业保险有望成为财险业务新的增长引擎之一,为我国财产险业贡献新的增长动能。

9. 支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保险是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助于保护和提高国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

10. 强化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农业保险积极参与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农业保险“保险”与“防险”的一体化建设,加大防灾减损投入。

综上所述,出台特色农业保险对于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重要举措】

1. 政府引导: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组织等参加保险。

2. 市场运作: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引导下,按照市场化经营方式从事食用菌特色农业保险业务。

3. 自主自愿:食用菌种植户、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要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开展保险试点工作。

4. 参保品种与设施:选取4个特色食用菌品种和三种生产设施(日光温室、塑料大棚、林下种植拱棚)开展保险试点。

5. 参保范围与时间:原则上所有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保险经办机构均可参加,参保时间原则上为2024年2月28日前。

6. 补贴标准及期限:县财政补贴70%,种植户承担30%,工作方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7. 业务要求:规范出单、凭证到户、理赔到卡,确保保险业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8. 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包括乡镇的组织领导、保险经办机构的具体操作、牵头单位的监督管理、财政局的资金安排和督导组的监督检查。

通过这些举措,宝丰县旨在通过特色农业保险来降低食用菌产业的风险,提高农户的抗风险能力,促进产业的稳定发展,并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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