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民宗局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告公示
根据市财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平财预﹝2018﹞807号)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文件精神,确定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村内道路复修工程项目为2019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指标使用项目,该项目共使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道路复修项目
1. 实施地点: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
2. 建设内容:村内道路复修(1.复修道路总长320米,厚度20厘米,宽4米;2.复修排水道300米)
3. 投资预算:29万(财政资金)
4. 建设期限:3个月
5. 预期目标:从根本上解决宝丰县大营镇南街村回族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同时对改善村容村貌、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等产生促进作用。
6. 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平顶山市东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责任人张沛东)
监督电话:0375-6579571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