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预算的通知》(平财预〔2020〕808号)文件,下达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78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8万元(含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资金268万元),省级资金1200万元。为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早日发挥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现将资金与项目计划安排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2021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安排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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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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