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4-0001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关于2024年度解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宝丰县益民大药房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

期间,我部门工作人员三次电话联系药店负责人,该负责人因各种理由拒绝检查。根据《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度)》第四十四条第六款“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情节恶劣的”之规定,现解除宝丰县益民大药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2024年度解除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pdf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