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4-0001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医疗卫生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安排,宝丰县益民大药房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
期间,我部门工作人员三次电话联系药店负责人,该负责人因各种理由拒绝检查。根据《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4年度)》第四十四条第六款“拒绝、阻挠或不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开展智能审核、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情节恶劣的”之规定,现解除宝丰县益民大药房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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