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1-0000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公开制度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标准

宝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下简称决策事项)是指由县政府依照法定职权作出,涉及本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全局,社会影响面广,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具有全局性、长远性、战略性的决策。

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 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有关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重要的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六)重要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 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七)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涉及基本公 共服务重大国有资产的处置;

(八)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规定。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