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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张会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停车难问题”的提案已收悉。经与城市管理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我县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而停车位的供给远远落后于汽车的增长速度,“停车难”问题已日益突出。“停车难”,既是交通问题、经济问题,又是民生问题。为解决“停车难”问题,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规划布设临时停车位。配合县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充分挖掘路内停车资源,对城区内具备停车条件的主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以及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充分保障行人、非机动车等前提下,由公安交警部门统一划定停车区域,最大限度增加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缓解沿街企事业单位、商家停车位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县龙兴路、人民路、迎宾大道等主要交通干道已划定临时停车位。二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市民临时停车需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利用城区现有的开放空间,选择新世纪广场、大驰首府广场、德信泉超市等地段,在规定时段内临时停放,并在上述地段周边区域设置临时停车标志,由城市管理部门加强停车管理,做好指挥、疏导等工作。三是对具体建设项目进一步明确停车场配建要求。继续严格按照《宝丰县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范要求确定的控制指标,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分时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合理提高居住、商业、医院等用地停车配建指标。严把新建项目审批和批后管理程序,确保建筑物机动车配建泊位及配建停车场落实到位。要求住宅建筑配建停车位不少于1个/户,商业建筑所配建停车位应不少于0.8个/百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四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宝丰县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在宝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下,从总体规划上理清城市交通系统的布局,明确停车场的位置、容量,逐步完善城区交通体系。至 2035 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共停车场总面积达到 0.8 平方米以上。

相信随着我县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解决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等问题会一并解决。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城乡规划工作!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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