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5-0000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宋斌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管理治理乱停乱放车辆柔性执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行人性化执法。县城市管理局实行先劝离后处罚,“十分钟到场”按照要求处置,免于行政处罚。针对节假日期间,在不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快车道对违停车辆以疏通劝离为主,不进行行政处罚。夏、秋季18:00——8:00,冬、春季17:30——8:00对违停车辆以疏通劝离为主,不进行行政处罚。

二、发放违停提醒告知单。针对个别容易违停区域、路段,先发放违停提醒告知单,然后再进行处罚。

三、加强商户门前五包整治。让商户参与到门前违停治理中来。

四、协调开放更多停车资源。协调停车位空置小区由车位单一出售变为出售加租赁、开放地下空间缓解地上停车难问题。

五、强化宣传。城市管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宣传引导市民尽量绿色出行,制作专题违停案例,宣传占用消防通道、公共通道、人行道等违停行为造成的危害,逐步增强市民的规范停放意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5年5月16日

办理人:余西湖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