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5-0000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

王冬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聚焦县城重点点位,优化交通秩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城区范围内学校周边存在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的情况,我局组织执法力量对此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对学校周边乱设摊点、出店占道经营、散发非法小广告等影响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和劝导,有序管理非机动车、机动车停放秩序。多措并举做好“护学网”、站好“护学岗”,护出一条平安的“求学路”,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根据以上情况,我局做了如下工作:

一、加大中小学附近的巡查力度。对学校周边流动摊贩进行规范200米范围之外摆放;

二、设立“城管护学岗”。在城区各高、中、小学门口道路拥堵严重的地段,安排执法人员高峰期错时上班,充实执法人员,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维护交通秩序,发现游商游贩及时清除,缓解道路拥堵,护送学生平安出入学校;

三、对校园周边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重点巡查、整治,坚决打击在校园周边向学生出售玩具、食品、学生用具等无照经营行为,一经发现,即行制止,教育无果的情况下,查处其主要经营工具。同时加大对学校周边各类违法行为的投诉处理,要求分包区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回复投诉人;

四、紧密结合城区各中小学上下学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情况,采取错时上岗、延时下班的方式,合理调整上岗、巡查时间及地点。加强对学校周边的巡查治理,提前清除交通阻碍;

五、开展静态执法。针对校门口车辆乱停乱放问题,我局采取教育与劝导相结合的原则,对违规停放车辆车主进行教育劝导并要求其立即改正,对一些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现场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对多次违停车辆进行强制拖离。

下一步工作:一是探索共管模式,协调各方力量开展多位一体的文明护学行动,共同为孩子们撑起安全保护伞;二是针对校门口车辆乱停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三是加大“高峰岗”执法力度。按照宽严相济的管理原则,对长时间占道停车或在禁停区随意停车上下人的驾驶员予以处罚,对轻微违法行为给予及时劝阻和纠正;四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学生步行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学,尽量减少家长专车接送。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2025年6月3日

办理人:娄艳娜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