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5-00020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尊敬的郭红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充电桩建设”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我单位积极推动充电桩建设相关工作,下面就开展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县域内充电桩的建设现状
今年以来,城乡共新建并投运充电站4个(充电桩56个,充电枪77把),此外,另有4个充电站正在建设中。截至目前城乡共接入河南充电智能服务平台41个充电站,均在运营状态,共计279个充电桩,441个充电枪,总功率25444kW。
二、公共充电桩项目谋划情况
在城区和乡镇各谋划一个项目,“宝丰县城区充电桩项目”在城区现有23个停车场内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桩561套;“宝丰县乡镇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在宝丰县乡镇11处现有停车场内建设新能源充电桩283套。两项目拟争取政府专项债6900万元,现已完成前期立项手续,并上报资金申请资料,市发改委已审核通过。
三、充电桩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我单位积极落实并推进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若干政策,向社会充电站企业大力宣传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政策,详细讲解申报条件、补贴标准等,通过宣传政府的资金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电站建设。此外,响应省级文件精神,积极申报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加快补齐县域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
四、充电桩的建设运营管理
6月初省住建厅、省发改委联合起草《河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规划、建设、运营、监督各环节管理办法作了详细规定,明确管理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协同机制。要求充电服务平台全面接入省内公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的静态和动态数据,为规划、建设、运营、监测、信息发布、充电找桩提供支撑。社区充电桩建设实行“统建统服”模式,新建住宅项目固定车位建设充电桩需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求,地下停车库充电基础设施和个人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单桩最大输出功率不宜超过7千瓦。待该办法正式印发后,我单位会与发改、应急、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展开密切沟通,在协作中各司其职,共同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站的标准建设,规范运营,精细管理。
下一步,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和推动居住区、公共区域充电桩建设,同相关管理部门紧密协作,各司其职,推动充电桩规范化建设运营。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住建系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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