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
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级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职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部门”)。
二、评选流程
(一)培育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宝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评选标准》的要求,结合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各项工作部署,对照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填写《宝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并报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二楼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
(二)组织验收。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6月份统一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具体验收方式如下:
1.听取汇报。听取备选对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汇报,了解工作进度、工作举措和工作成效。
2.查阅资料。查阅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制定的各类规范制度清单、工作台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等材料。
3.评查案卷。随机抽取行政执法案卷,重点查看行政执法案卷中体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内容。
4.线上检索。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本级行政执法部门的门户网站检索行政执法公示情况,重点查看是否按规定时间、内容、格式进行公示。
5.现场测试。对有关负责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进行测试。
6.实地察看。现场查看行政审批服务窗口设置情况,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管理、使用以及音视频资料集中存贮、调阅情况,组织行政相对人进行座谈或选取行政相对人进行回访,了解行政执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培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重要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得到新提升。
(二)精心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宝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评选标准》各项指标要求,认真对照标准,做好本单位创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工作,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报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评选情况将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
(三)先进带动。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研究确定县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予以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评选,总结典型做法,积累先进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推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推荐县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的评选。
附件:1.宝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申报表
2.宝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联 系 人:赵浩然 郭朋
联系电话:0375-6552369
电子邮箱:bfxsfjxzzfjds@163.com
2021年4月26日
附件2:宝丰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单位评选标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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