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宝丰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被评为河南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强化学习高位推动按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立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指挥部和办公室,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县委常委会议、县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统筹谋划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召开了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宝丰动员会宝丰县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推进会,对整个创建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县创建办按照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指标体系(市县区2021版)要求,已顺利完成申报推荐、网络检索、材料查证、问卷调查实地核验等工作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列入县政府重要2021年,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法14次,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2次,举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业务培训班1次,通过学习有效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结合宝丰实际,及时安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后印发《宝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宝丰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分工》宝丰县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宝丰县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任务分解》等文件,对年初安排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强化专项督察,形成工作合力。在县政府网站开通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及时公开工作动态。

(三)加大考核力度,提升考核权重。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县“党建引领、比拼四季”擂台赛2021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县委日常巡察范围,通过严格考核,据实奖惩,有力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提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开展2021年,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共对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对10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督察,并对全县57个县直单位及乡镇政府进行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督导检查。

二、健全行政决策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制定了《宝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2021年度宝丰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全面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2021年,共审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129件,县政府拟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2件,县政府拟签订合同协议32份,审查其他文件、用印、会议纪要等704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8份,有效提高了政府决策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先后开展涉及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法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计划生育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以及涉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对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宝政〔2014〕30号)等6份文件进行2次后评估,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准确、规范

三、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示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求,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资格日常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与机构改革相衔接、不脱节,圆满完成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指导一是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国务院、省政府行政许可事项调整等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梳理调整,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并通过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布。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定期通报备案审查情况,本年度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共6起,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10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选1次。

创新执法形式,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积极将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认真履行行政调解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争议纠纷中的主体作用。宝丰县作为全省第一批探索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制度试点地区,按照工作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举措,组织召开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推进会议,举办推进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扎实推进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板报、短视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行政调解的内涵、条件、范围、主体和程序,积极引导群众熟悉并了解行政调解属性,有效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制度优势;坚持以评优树先促提升,组织召开了2021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经验交流会和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典型案例集中评查会。通过评优树先,各单位对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更加深入,找差距、补短板、促提升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有力推动行政调解融入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各行政执法机关共开展行政调解案件1507起,其中,化解民事矛盾纠纷1490起,行政争议纠纷17起。通过调解,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607.6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90万元。

(四)开展示范创建,强化示范带动。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活动。2021年,县卫健委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表彰为河南省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被省生态环境厅确定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县医疗保障局被确定为第三批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县交通运输局、张八桥镇政府开展了创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县卫健委开展了创建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工作,县民政局、人社局开展了创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工作。

四、坚持服务大局,助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紧扣“六稳”“六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统筹律师、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印发《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引》《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指南》,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发布法律服务指导案例。组建多个法律服务团,解答法律咨询200人次,开展涉疫情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处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各类矛盾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编写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和法律法规汇编,重点向全县10余万手机用户发送依法防控疫情的公益宣传短信。对各地哄抬物价、破坏防疫秩序、妨碍公务等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学习。

(三)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印发《宝丰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宝丰县县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梳理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19项,涉及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等方面,切实方便了群众和企业办事、改善了营商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五、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企业宁静日”制度,将每月1日至20日设定为“企业宁静日”,全面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减少办事环节,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一窗通办”“一站式受理”“首接负责制”等工作模式全县1808项政务服务事项,综合受理率88.38%,全县承诺时限压缩比例达94.63%,不见面审批事项占99.94%。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成功入选河南省2021年度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名单。

(二)积极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设立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大厅、政银通办政务服务代办网点、老年人服务专区、企业开办全程服务专区等,630项服务事项实现自助办理运用“互联网+”,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跑”历史性转变。全面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全覆盖,采购业务实现“零跑腿”“当日办”。积极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市场主体简易注销改革,2021年,我县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共计37620户,其中企业6887户,个体工商户3024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88户。

(三)躬身入局为企业纾难解困。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制定了“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方案、民营企业“首席服务”制度等15项制度,全县181名助企干部深入100家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企业基本情况,深入了解企业存在问题,扎实推进问题解决,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牢牢抓住“企业问题化解”这个牛鼻子,把提高“问题解决率”和“企业满意度”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1年,全县共帮助企业排查解决生产经营难题1500余个,解决率达100%。我县被评为首批河南省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实践创新示范县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应诉职责。一是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要求,明确本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本级政府派出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以本级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政府部门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在县信访局接待大厅设立县政府行政复议接待中心,政府办公室设立行政复议机构,统一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1年,共接到行政复议案件29起,其中,不予受理3起,维持5起,终止10起,驳回2起,撤销3起,确认违法1起,正在审理5起,直接纠错率为19%。二是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出庭参加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2021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全面拓宽司法救助和帮扶途径,严格落实司法救助等各项制度,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健全,在全市率先建立“五调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群众信访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二)做好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着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制定了详细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2021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232起,调解化解6097起,调解化解率97.83%以上,极大促进了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建立健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援助、公证、人民调解、宣传等职能,建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2021年,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5个(含一个中心)、法律服务工作室321个、三级调解委员会334个,建成五星级司法所6个、四星级司法所6个、三星级司法所2个,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2021年,我县紧盯建设“四强县”、迈入全国“一百强”奋斗目标,坚持“一手牵两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及时帮助各类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营,落细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助推县域经济稳步复苏。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在全市六县市中排名第一(在全省104个县市中排名第四),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保障了中央提出的“六稳”“六保”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

2022年,我县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研究出台我县2022—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强化依法治县、依法行政新理念,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奋力开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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