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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示宝丰县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并开展评议活动的公告

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述法工作部署,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宝丰,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平法办〔2024〕1号)要求,决定对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进行公示并开展评议活动。

现将全县90名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予以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发表意见,督促“一把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在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宝丰工作实践中履责于行,不断推动宝丰县法治建设全面深入开展。   

评议方式:1.拨打评议电话0375-6519665发表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意见。

2.发送邮件至电子邮箱bfxfgk@126.com表达意见。

评议截止时间:2024年3月8日。

期待您的参与!

 

附件:2023年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

 

 

 

中共宝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2023年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报告(90人).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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