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委、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宝丰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宝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荣获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连续多年在全市依法行政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现将我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和相关细则,主动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建设骨干队伍、律师教育培训的培训内容,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

(二)加强法治建设规划设计。制发《2023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宝丰工作要点》《宝丰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宝丰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高位谋划并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全县30个重点单位和2个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开展巡察。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全县51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县长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升。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县各乡镇各部门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科级干部和中青年干部主题培训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务会学法8次。完成《平顶山农村法治建设研究》《关于村(社区)监委在基层治理中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研究》两个法治调研课题。

(二)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与全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常务会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议题6次。组织全县90个单位、1363名科级干部进行述法。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政务服务+银行”模式,截止目前,已建成8家“政银通办”政务服务代办网点,为群众提供“就近式”服务,大大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实现县乡两级大厅“有诉即办”窗口和“好差评”评价全覆盖,差评整改率100%。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回访,该项工作被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作为典型做法向全省推广。制定深入推进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梳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134项。开通帮办代办绿色通道,为特殊人群提供帮办代办服务3000余次。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中心,制定投诉受理交办督办机制,2023年受理投诉件11件,已全部办结;梳理落实国家、省、市“三级惠企政策清单”139项,创新实施县级惠企政策14项,为企业减免退税3.05亿元,拨付政策性奖励资金2.77亿;公布县级部门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267条;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2023年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452户;推动探索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主体消失代位注销模式的工作经验,被省深改委改革简报刊发。

(五)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后评估,保留101件。公布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及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集中培训学习,提高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宝丰县党政机关外聘法律顾问人才库和机构库名录,加强法律顾问人才和机构储备,实现县、乡两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建设,推动72项行政处罚权下放执行,开展执法活动69次,石桥镇打响全市乡镇赋权执法“第一枪”。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切实降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败诉率为13.84%。创新建立入驻式行政执法监督机制,2023年开展执法监督3次。开通行政执法监督专线,接到投诉135起,办结率、满意率100%。

(七)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依托法治能力测试、卷宗评查、满意度调查、典型案例征集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比武活动。制定推进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工作常态化的十项举措,完善五个一组织保障体系。建立行政指导融入行政处罚制度,积极开展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推广柔性执法,让执法更有温度。强化示范引领,积极推动市场监管局、人社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争创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2023年人社局被命名为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八)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加强应急装备配备、管理建设,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习演练活动,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全县形成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

(九)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数量28件,办结23件,纠错8件,纠错率34.78%。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机制,从源头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经调解结案的37件,占全部案件受理量的42.53%。组织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100%。

(十)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开设“暖心聊吧”,成立专业志愿服务团队,引导信访人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建立村级说理阵地76个。持续推行“律师陪访”制度,完善县级领导联乡包村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信访事项“访调对接”工作方案》等,破解群众“信访不信法”的难题。成立宝丰县工商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创新运用“点将台”+“四巧”调解工作法,先进经验荣登《法治日报》《河南法制报》《大河网》等。2023年,全县共调解案件纠纷7403起,调成7362起,调解成功率99.45%。

(十一)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加强政府督查,构建规范高效的督查格局,协调上报国务院督查激励事项。收到督办件67件,已办理58件,序时推进9件,办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转办问题线索44件。创新开展政务评议,成立专项评议组,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监督,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38件、政协提案186件,回复率100%,满意率96.6%。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项目108个,被采纳审计建议189条。

(十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公开重点领域信息468项,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项;梳理新增6个领域县乡两级公开事项目录。开通政府组成部门以及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7500余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5件。

(十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制定《高质量推进信用宝丰建设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实施方案》,创新推出“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工作机制,建立公开承诺、专项督导、失信问责及涉企救济全流程工作闭环。开展特定领域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打造“信用宝丰”二期平台,加快“双公示”向“十公示”制度拓展,“双公示”数据的正确率、及时率均达到100%。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加强公务员践诺守信情况管理。

(十四)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梳理全县35个政务部门的2000余个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并发布政务数据共享目录1100余个。依托市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和网格通APP开展社会治理工作,处置各类事件3284件,其中三级事件77件、四级事件24件。

(十五)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归集各类监管数据,本地区监管事项子项总数2496项已全部汇集至国家数据库,监管行为覆盖率100%。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班,制定覆盖25个行政执法单位109个抽查计划、抽查事项清单,加强不同执法部门有效衔接,整合全县执法检查制定联合检查计划46个,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的工作格局。

(十六)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府院、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府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印发十项重点问题事项清单、十项问题工作方案,推动重点问题事项有效解决。制定宣传方案,开设联动专栏,发布工作动态。

(十七)打造县域社会治理的“宝丰样板”。率先在全市建立“十智融合”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构建集平安建设、综合执法、应急管理、人民武装、民生服务、执法监督“六位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提升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率先在全市建立“一村一警一员”网格制度,321名网格员已全部通过岗前培训上岗。建立村组基层社会治理网格服务站,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任站长;同时,推行“一组一协理员”,以村民组长为主体,退役军人、村级公益岗为补充,兼任协理员。推行一网共治、一员多能、一线治理的“三个一”网格服务管理模式,将服务管理延伸至网格末梢,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社会治理零阻碍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作用需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示范带动作用不够强,考核抓手力度不足,思想认识不到位。加强督导考核力度,压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法治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中法律专业人员偏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培养,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乡镇行政执法监督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法治职能拓展后,要承担乡镇乡镇执法监督职能,因缺乏专业人才,司法所职能发挥不充分。补充专业人才充实到乡镇司法所,确保职能充分发挥。

(四)普法实效性需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精准化、个性化少,缺乏互动性、吸引力,普法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精准化选择普法对象,个性化制定普法内容。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知识培训。不断完善学法常态化推进机制,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持续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能力。

二是加强法治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治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职责相适应,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乡镇政府法治建设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四是持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持续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推进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实践活动,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有效融入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各方面、全过程。

五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和广度,在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和内容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力营造全民守法社会氛围,建成全国首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示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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