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宝政办〔2022〕36 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3-00008 关键词 有效性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有效

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丰县花椒产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宝丰县花椒产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示范区管委会和铁路地区办事处,县人民政府 各部门,有关单位:

宝丰县花椒产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12月8日    

 

宝丰县花椒产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豫财金〔2019〕34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四优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豫财金〔2017〕6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花椒产业风险保障机制,进一步增强花椒产业抵御自然灾害和防灾减灾能力,促进我县花椒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全县花椒种植面积约4万亩,涉及大营镇、前营乡、观音堂林业生态旅游示范区等乡镇,其中五年以上丰果期种植面积约1.7万亩,五年以下种植面积约2.3万亩。

二、重要意义

试行花椒产业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我县花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花椒企业和种植农户抗风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的社会保障职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农户致富增收、财政税收增加、农村繁荣稳定。

三、实施原则

(一)政府引导。政府运用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引导和鼓励农户、专业合作组织等参加保险。

(二)市场运作。保险经办机构在政府引导下,按照市场化经营从事花椒特色农业保险业务。

(三)自主自愿。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等各方要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参与花椒农业保险。

(四)协同推进。逐步扩大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品种和范围,稳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建立健全我县花椒特色农业保险保障机制。

四、实施方式

(一)保险费用。经测算,我县干花椒平均产量150斤/亩,按照每亩120元投保(66株/亩),保额3000元(果实最高理赔2000元,树木死亡最高理赔1000元)。按照政府承担65%,种植户承担35%的比例参保。

(二)适用范围。在保险期间,因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火灾、病虫害等自然灾害直接造成花椒损失的,且树木死亡率达到7%(含)、果实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赔偿责任。

(三)理赔标准。针对果实生长的萌芽期、扬花坐果期、果实膨大期、成熟采收期的受灾情况,每亩果实保险金额分别按照30%、60%、80%、100%的比例进行赔偿。

(四)参保时间。花椒产业农业保险试行3年。

五、业务要求

(一)规范出单。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人缴齐保费后出具保险凭证(见费出单),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保费未按规定比例缴齐的,不能申请财政保费补贴。

(二)凭证到户。保险凭证必须到户,并注明投保品种的详细资料、保险额度、财政提供的保费补贴、投保农户自缴的保费金额等信息。

(三)理赔到卡。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树立农业保险良好信誉,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及时将理赔款项发放给参保人。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各乡镇(示范区)是农业保险工作实施主体,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扎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并参与农业保险工作监督核查,协助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提供必要的理赔依据。

(二)各保险经办机构是农业保险业务的具体操作者,要严格按照保险操作要求和规程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坚持规范运作,派出工作人员协同乡镇、村委会共同做好农业保险的具体工作,切实做到承办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严禁套取国家财政补贴或保费费用,严禁侵占、挪用农业保险理赔款。保险承办机构对农业保险保单真实性以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合规性负责。

(三)县乡村振兴局为花椒产业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为协作单位,负责澄清全县花椒产业种植底数,提出险种建议,负责全县花椒种植、投保面积、亩数抽查、核定等具体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参与理赔鉴定监督。

(四)县财政局合理安排和调配花椒产业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财政部门加大对我县花椒产业农业保险工作的转移支付力度和奖补力度,据实核算、及时拨付、结算保费补贴资金。

(五)县银保监组、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督导组,对花椒特色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保险机构承保合规情况和财政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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