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1-000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批准和实施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关于征求《宝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意见建议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31号)、《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0]53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平政[2011]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相关部门起草了《宝丰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前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如对本办法有意见或建议,可将反馈意见发送至bfxjsj2009@126.com。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375657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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