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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腐熟还田实施情况公示(二次)

宝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腐熟还田部分已通过验收,并于2022年3月29日至4月7日在宝丰县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有同志提出异议,现将实施情况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6月13日。若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书面材料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署名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375—7231063              

联系人:何潘功  

地址: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宝丰县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秸秆腐熟还田实施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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