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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2022年第三批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资金 公告公示

根据《平顶山市财政局 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平财预〔2022〕376号)文件,2022年县财政第三批安排县级资金按照中共宝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批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批复(宝农领办文〔2022〕50号),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22年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89万元;

2022年县级配套资金188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中共宝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第三批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的批复》(宝农领办文〔2022〕50号)精神,经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按照脱贫任务大小,计划完成情况

二是按照财政绩效考评情况

三是按照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资金分配情况表

2022年第三批市级和县级衔接资金公告公示(5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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