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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石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13日
石桥镇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河北沧县“3·27”、浙江武义县“4·17”、北京长峰医院“4·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细化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有关决策部署,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2023 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聚焦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教训,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现阶段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整改销案,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降低火灾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重点场所。聚焦六类场所,将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公众聚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等场所。
2.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和文物建筑。
3.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同一时间容纳 30 人以上的制衣、玩具生产加工、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等企业。
4.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园中园”“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集餐饮、文化、体育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老旧商住楼等。
5.“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小商店、小餐馆、小网吧、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和沿街门店。
6.居民小区。包括高层、多层住宅小区。
(二)重点问题。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气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气源管理。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落实“三清三讲三落实”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中各单位动火施工不报告、不审批,不告知其他单位。
2.电源管理。配电箱(柜)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电化学储能电站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医院、养老院的制氧站、氧气瓶间违规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使用锂离子电池的医疗设备、轮椅未在指定安全区域充电;电缆井、管道井内电气线路混接、线路敷设不规范、线缆老化等。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人员密集场所及其配套冷库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安全疏散条件。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医院、养老院未将失能和行动不便患者安排在建筑较低楼层,在通道、楼梯间增加床位,影响人员疏散;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不同独立单位间的分隔占用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不能保证各自独立的疏散楼梯。
5.防火分隔。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电缆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严密;管道井检查门未使用防火门或损坏;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
6.消防设施设备。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系统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7.管理责任落实。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保安、护工、宿管员等不熟悉安全出口,不具备组织逃生自救能力;医院、养老院夜间无人值守或值班人员不具备组织人员疏散能力;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明确统一管理单位,各单位之间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没有物业管理单位或明确牵头单位,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等缺乏管理;外包外租场所的租赁双方未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及管理职责;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
8.初起火灾处置。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起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建立消防联勤联动机制,发生火灾等紧急状况时无人第一时间通知并组织疏散。
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辖区产业结构、重大项目、季节特点等,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对照排查整治重点进行筛查,找出本辖区、本行业系统不放心、不托底单位场所,进一步细化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因地制宜开展仓储物流、易燃易爆、群租房、村(居)民自建房等具有辖区特点的排查整治。
三、排查整治措施
(一)推动落实主体责任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培训大演练活动,指导六类重点整治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日常消防安全自我管理。
1.健全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必须熟悉掌握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完善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专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开展摸底调研。对六类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开展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构成,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质及工作能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微型消防站建设以及消防岗位员工福利待遇等开展专项调研,提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针对性措施。
3.实施自查自改。督促指导六类场所结合《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要点》,紧盯动火电焊、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致灾因素,自评自知风险、自查自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及整改期间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公众聚集场所、敏感特殊场所、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每月向辖区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自查自改情况;“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居民小区物况。业服务企业每月向辖区乡镇、示范区、办事处报告自查自改情
4.开展全员培训。发动六类场所组织专业电工、电焊工、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等重点工种人员,以及一般员工和新入职员工结合岗位火灾危险性,分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和基本实操技能训练。建立员工电子培训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员工消防知识熟悉度。利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答题竞赛活动,使员工达到“四会一知道”要求(即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知道本单位及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全面提高单位防控火灾能力。
5.开展疏散演练。指导六类场所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加强夜间、节日期间和重点部位等专项疏散演练,并结合场所规模特点、火灾风险、灭火力量和消防设施等实际情况,分区域、分业务部门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总预案和子预案。要加强对专职消防救援队、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指挥,引导定期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比武竞赛等,全面提升场所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开展全面排查
1.加强分析研判。针对本地六类场所实际,结合火灾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制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对策,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推进全面排查工作。
2.开展分包帮扶。组织镇、村两级干部分包帮扶指导,实施责任捆绑,共同开展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指导帮助火灾隐患整改。
3.开展常态排查。镇消防“一队一中心”、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等,针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村(居)民自建房等场所区域,常态化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抓实隐患“排查、整改、销案”闭环。对排查发现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章动火施工、锁闭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等情形的,应及时制止、劝阻。问题严重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运行,完善工作台账资料,加强基础办公设备配备,完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逐步完善服务中心考评奖惩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
5.实施举报奖励。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不断规范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处理,根据消防安全风险程度落实举报奖励,加大对重大风险隐患举报人员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火灾隐患,实现共享共治。
(三)坚持条线排查
1.发出函告提醒。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行业系统火灾形势、火灾特点和突出风险问题、典型火灾案例,向镇属相关部门发送消防工作、火灾风险提示函、建议书,推动行业部门发挥条线监管作用,制定并落实有效火灾防控措施,集中开展排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告知相关行业部门,指导推动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2.推动部门检查。镇相关部门,要紧盯六类场所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排查整治。积极配合镇应急办、市场管理所、镇派出所等部门,加强电焊作业、电动自行车、金属夹芯板、外墙保温材料等领域全链条管控,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前移防火关口。对照行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重点场所火灾防范风险指南及检查指引,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加强工作调度。镇消安委办公室定期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听取风险排查情况汇报,帮助分析解决相关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排查力度,提高排查工作质效。
(四)重点抽查
1.提高重点场所检查比例。紧盯火灾风险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六类场所,加大抽查比例,严格履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监督抽查、举报投诉核查等监管职责。针对消防控制室、配电室、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以及顶层、地下等重点区域,聚焦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以及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精准、细致开展检查。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持续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寄宿制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检查,深化联合检查、督导抽查,重点检查违规加床、违规施工、违规用火用电等问题。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点抽查前期关停企业、存在严重隐患的企业以及“厂中厂”,重点解决人员疏散、用火用电、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行动,建立问题隐患清单。
3.适时开展其他形式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交叉互查、专家会诊、提级督办等形式,对重大风险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方式,督促坚决整改到位。组织具有消防行政执法资格的消防干部、消防员、消防文员等内部力量,推动消防救援站结合“六熟悉”同步开展防火检查、宣传提示,合力推进排查整治。
(五)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1.浓厚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优势,灵活运用特别节目、主题活动等手段,集中宣传报道,扩大专项行动社会影响力,坚持正面宣传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2.开展警示教育。结合“火灾警示教育月”、“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倒逼隐患整改落实。发动镇应急办、镇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力量利用微信群、抖音等平台进行消防安全警示教育。
3.组织专项培训。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管理人员分批接受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对电工、燃气操作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开展专项培训,熟悉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基本消防技能。
(六)狠抓风险隐患整改
1.严处违法行为。加大重大隐患整治力度,以必要的执法数量切实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质量,同时加强针对性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排查整改隐患的能力。
2.严格挂牌督办。召开现场会、约谈会,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
3.开展媒体曝光。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跟踪报道整改进程,以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推动消除隐患;对排查整治中好的做法和场所,要正面宣传报道,切实强化教育引导和震慑警示作用。
4.严肃督导问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的,将采取诫勉谈话、通报约谈等方式予以处理。
5.建立长效机制。要明确部门各自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四、步骤阶段
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 年 6 月 5 日前)。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排查整治范围、重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保方案要求落实到位。
(二)自查自改(2023 年 8 月底前)。组织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按规定主动报告,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开展指导帮扶。
(三)督促整改(2023 年 11 月底前)。各行政执法部门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总结提高(2023 年 12 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指导督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协调,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压紧压实责任。对核查发现的每处隐患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强力督促隐患整改。
(三)搞好工作统筹。要将专项行动与医疗卫生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和居民小区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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