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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旱灾害防御预警】宝丰县水利局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水库责任人、山洪灾害防治区责任人、局属有关单位: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指挥调度下,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成功防御本轮降雨过程,此次降雨过程全县未发生山洪灾害,水库、河道运行平稳。根据目前汛情发展及气象预报情况,按照《宝丰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7月20日14时起终止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县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责任人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仍要高度重视,持续做好24小时防汛值守,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特别要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及水库、河道坝闸运行调度和高水位运行水库及河道的巡坝查险工作,密切关注雨水汛情,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宝丰县水利局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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