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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618
信件名称: 宝丰县亚坤弘基小区物业不作为,乱作为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5-06-03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亚坤弘基小区西单元两部电梯故障不予维修,反而将东单元正常使用的两部电梯其中一部零件拆下来安装至西单元,导致东西单元只有一部电梯运行,在上下班、接送学生的高峰极其不便,给住户造成极大困扰。向物业问询,他们推三阻四,想用维修基金,总之不愿出资维修。请问我们交的物业费是干什么用的,不正是用于小区设备日常维护吗?为什么还要用维修基金?电梯设备难道不属于物业维护吗?另外,小区水电费居高不下,电费0.75元一度,水费3.8元一吨,这些定价远高于居民水电价格,给老百姓增添生活负担。这个问题反映多次,均无下文。真的想知道这些民生问题什么时候能够彻底解决,什么时候能让业主生活的有尊严?民生多艰,老百姓诉求又不过分,为什么得不到解决?前几天看到政府发文说整治物业领域专项行动,才再次怀抱希望向领导们诉求,这就是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这就是物业履约不到位,这就是让电梯带病运行,这就是擅自违规收费。希望领导们能解决上述问题,感激不尽!!!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政府办督查室 回复时间: 2025-06-2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反映人所居住的亚坤弘基小区由河南亚坤集团于2014年承建,目前由物业公司实行转供电,电价为0.75元/度(包含电力损耗及变压器、线路维护等费用),已取消阶梯电价。小区自来水收费为3.8元/立方米(包含二次增压费用),同样不再区分阶梯水价,该收费标准已对全体业主公示且公示期间无异议。物业公司已多次申请宝丰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接收水表管理但未获明确答复。关于小区直供电诉求,相关单位曾于2022年和2024年协调国网宝丰供电公司、县住建局及业主代表协商推进,但因工程费用等问题协商未果。对于电梯问题,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负有日常维护保养责任;但涉及大型维修或零部件更换费用,则应由业主共同承担,可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一步,周庄镇将积极协调国网宝丰供电公司、宝丰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争取上级政策性资金,推动解决业主诉求;待亚坤集团、物业公司与业主就水电移交达成一致意见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协商推进改造资金与移交事宜。同时,协调县房产局维修基金股、物业及业主沟通,讲解维修基金使用政策,推进解决小区电梯维修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402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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