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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677
信件名称: 宝丰县活禽宰杀由谁监管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5-09-28
信件内容: 宝丰县西商农博园和大集农贸市场均有商户销售活禽和现场宰杀活禽行为,想咨询一下,活禽交易和活禽宰杀行为,由哪个部门负责监管,普通群众如何确定商户销售的活禽是否符合《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政府办督查室 回复时间: 2025-09-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根据2020年3月6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市场监管局、河南省商务厅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尽快开放活禽交易市场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要求:“允许经检疫合格的活禽上市交易,倡导和鼓励经集中屠宰、检疫合格的白条禽上市交易。”第二条规定:“形成合力,加强家禽交易市场的监管。要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完善经营设施条件,在活禽交易市场现场宰杀销售的,应具有相对固定、隔离的区域条件,并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及时做好活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 依据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农业农村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第47号),第十六条明确了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职责分工:“农业农村部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 目前国家相关部委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肉类需求,仅对生猪屠宰要求定点屠宰,未出台针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的有关法律法规,目前宝丰县暂无无定点畜禽屠宰企业,且省级主管单位要求为倡导和鼓励经集中屠宰。无集中定点屠宰厂的,要求完善经营设施条件,在活禽交易市场现场宰杀销售的,应具有相对固定、隔离的区域条件,并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及时做好活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农业农村局执法机构无权直接进入市场执法,可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加强家禽交易市场的监管,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市场管理责任,完善经营设施条件,在活禽交易市场现场宰杀销售的,要求其设置有相对固定、隔离的区域条件,并严格落实按时清洗消毒、定期休市、过夜零存栏等管理措施,及时做好活禽交易市场垃圾处理等环境卫生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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