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信息 | |||
| 受理编号: | 2758 | ||
| 信件名称: | 关于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 | ||
| 信件分类: | 咨询 | 提交时间: | 2026-02-03 |
| 信件内容: | 我已提交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宝丰县出具的无房证明,建设银行的一类卡,但还是告诉我缺少材料,请问还需要提供什么,麻烦一次性告诉我下,谢谢 | ||
| 回复信息 |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督查室 | 回复时间: | 2026-02-03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常使用的一类储蓄银行卡、由宝丰县不动产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证,未婚需声明)。经我单位系统核实,该网友此前网上申请所提供的无房证明非本县不动产部门出具,已向其详细告知提取所需手续及网办注意事项,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关注与支持。如您仍有疑问,请联系:0375-6516523。 | ||
| 回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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