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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2867
信件名称: 电费水费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6-07-09
信件内容: 东方福田电费、水费问题啥时候可以入国家网络,手机缴费?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政府办督查室 回复时间: 2026-07-0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东方富田小区为专变非直供小区,国网宝丰县供电公司对该小区实行总表计量,执行居民生活合表电价(0.508元/度)。根据双方供用电合同,该用电属正式用电。由于小区用电设施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建设,建成后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管理,且因小区入住时间较早,产权分界点以下的用电设施(包括变压器及低压线路)产权归属开发商。由于相关设施未达到移交的基本条件且不愿进行改造的情况,供电公司目前仅能按专变用户进行管理。若小区希望实现“一户一表”供电、由供电公司直接抄表到户并支持手机缴费,需由产权方向供电公司提出资产移交申请,待相关设施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即可实现直供到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963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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