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 |||
受理编号: | 422 | ||
信件名称: | 银行卡被冻结求助 |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0-11-21 |
信件内容: | 我的工商银行卡被平顶山市宝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冻结 打了很多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银行提供的刑侦大队电话0375-3646915 宝丰县公安局提供的刑侦大队电话0375-3646916 0375-3646926 三个电话都能打通,但是没人接 办案民警1 焦柄杰 办案民警2 吴晓晓 本人是一名网络游戏商人 银行卡支付宝等交易流水比较大被冻结好几次了 每次都是配合调查提供证明后解冻 这次我想配合调查可一直没人接听 希望冻结单位尽快联系我 |
回复信息 | |||
回复部门: | 政府办督查室 | 回复时间: | 2020-12-01 |
回复内容: | 经县公安局核查,反映人名下一张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于2020年9月18日涉及电信诈骗案件资金流转,被县公安局止付。后反映人于2020年11月20日拨打了刑侦大队电诈中队办公室电话询问情况,但因当天人员全部参与一起诈骗案件的抓捕审讯工作,电话无人接听。反映人银行账号与公安局受理的一起诈骗案件中一张嫌疑卡有资金往来,根据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要求,对涉案的关联账户止付三天。如果经核查被止付的银行卡与案件无关,则三天后银行卡自动解冻;如果经核查银行卡与案件有关,则银行卡被冻结。现经核查反映人银行卡已自动解冻。县公安局已联系反映人,对其进行解释说明,反映人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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