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管科科长张宁一行3人对宝丰县开展化妆品“靓盾2号”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艳君陪同检查。
在欣悦城、新大新及温波俐美容院,检查组重点查看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督企业限期完成整改。
张宁强调,此次行动,我们要结合“靓盾1号”行动成果,对既往检查中风险较高或存在问题较多的“四美”化妆品机构进行跟踪检查,督促“四美”“四场”机构认真执行进货查验记录、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公开等管理制度,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化妆品经营管理水平;另外,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到来,我们要重拳出击,依法查处经营非法添加、未经注册备案、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或过期变质化妆品等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夸大宣称、自行配制或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7人次,检查美容美发机构20余家,发放化妆品常用法规宣传页200余张,发现并解决问题隐患5个。下一步,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安全用妆”主线,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把法规宣贯、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有机融合,不断提升化妆品经营质量水平和监督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用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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