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平顶山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关于开展新增及变更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的通知》(平医保中心〔2021〕25号)有关规定,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及综合评估,现将2022年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6月17至2022年6月27日止,公示期内,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中心:
1. 联系电话:0375—6515910
2. 邮箱地址:bfybzx@163.com
附件:宝丰县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pdf
宝丰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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