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市管理局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父城城管”于2017年11月14日注册,2017年11月17日由“宝丰城管”认证为“父城城管”。账号主体目前为“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因机构改革,“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父城城管”账号的认证主体也需要更正为“宝丰县城市管理局(宝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已被中共宝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回收注销。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编号为:11410421MB1A295416。
旧的认证主体和新的认证主体是同一个机构,但因机构改革,机构名称发生了变化,所以要变更认证主体。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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