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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丰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5年3月11日至4月25日对我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期间对县财政局涉及殡葬领域相关职能落实情况进行了延伸了解,并于2025年5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对此,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县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专班,全面统筹整改工作。整改工作专班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主动扛起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督促,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为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县财政局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加强与县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整改合力,共同推动殡葬领域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截至11月30日,巡察反馈的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分别是:

(一)殡葬经费保障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预算支出结构,足额安排殡葬领域各项资金。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殡仪馆人员及公用经费208.5万元。与2024年相比,我县殡葬领域的资金投入同比增长了136%。截至2025年11月底共支付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148万元。二是建立殡葬领域基本服务制度。明确殡葬领域实施政策的范围及收费标准,制订惠民殡葬政策申报流程,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及服务标准。2025年已将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和惠民殡葬补贴纳入年初预算,以保障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政策的全面落实。截至2025年11月底拨付惠民殡葬补贴5.5万元。三是积极筹措资金,解决遗留问题。针对拖欠医保资金已全额拨付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专项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殡葬专项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明确专项债资金管理职责,实施分岗设权与分级审批,确保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相互制衡、相互监督。二是优化专项债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直接、高效地到达用款单位,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资金流转风险。三是及时督促殡葬领域专项债项目实施进度,制定专项资金拨付的时间表和进度表,保障资金的及时、按需拨付。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支付丧葬费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联席会议,商讨整改方案及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以便于做好死亡人员信息数据比对工作。二是重新规范火化证明审核要求。在本地火化的人员信息,由县民政部门每月向县财政部门提供一次,以便于核对火化证明的真实性,在外地进行火化的人员信息,由预算单位向当地殡仪馆发函核实火化证明真实性,并将反馈信息随抚恤金申领手续一并报送至财政部门。通过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将显著提升殡葬领域抚恤金发放的审核质量,确保抚恤金支付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整改结果: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保障殡葬领域资金的投入。一是将按序时进度继续及时足额拨付殡仪馆人员及公用经费。二是对上报的惠民补贴资金及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严格审核,确保不存在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二)强化殡葬领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一是殡葬领域专项资金拨付前,对资金支付手续进行审核,确保做到专款专用,防止任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格审查专项债资金支付进度,以杜绝挤占、挪用或截留专项资金的现象。

(三)持续推进丧葬费和抚恤金新发放流程的规范实施。为确保殡葬领域财政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补贴资金,严防违规行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5-6515629;电子邮箱:bfsb09@126.com

 

 

 

中共宝丰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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