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2025年度宝丰县拟新增重特大疾病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门诊特定药品相关支付标准的通知》医保中心202425号)和《平顶山重特大疾病病种限额标准及实施办法》医保〔201817号)有关规定,经定点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及综合评估,2025宝丰县拟新增重特大疾病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拟新增重特大疾病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4日止,公示期内,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中心:

1. 联系电话:0375—6515910

2. 邮箱地址:bfybzx@163.com

 

附件:关于2025年度宝丰县拟新增重特大疾病特药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告.pdf


宝丰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104210001

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

ICP证号:豫ICP备050177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1020000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