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七巡察组自2025年6月18日至8月6日,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为期50天的巡察“回头看”。2025年9月5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就巡察情况向我局进行了集中反馈,指出了4个方面33个问题。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精心部署,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深化认识,提高政治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收到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专题工作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的认识,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各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任务,迅速组织分管股室将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党组整改工作要求进行传达贯彻。
(二)加强领导,履行主体责任。成立落实县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晓丽同志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周密部署,落实整改任务。针对县委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33个问题,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对账、逐项梳理、逐条分析。各牵头领导和牵头股室根据分工,在深入排摸、反复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方案。9月19日,局党组印发《中共宝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各股室、二级机构严格对照方案要求,各负其责、传导压力,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坚定自觉的实际行动,抓细抓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整改期间,局党组
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并以此次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巡视巡察新精神、行业新部署不到位,落实“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指示仍有差距。
1.党内条例学习不全面。2024年党组及中心组均未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贯彻巡视巡察新要求、新部署打折扣。
整改情况:
(1)2025年10月20日,召开第九次学习(扩大)会议,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学习,班子成员及相关科级干部共15人参加了学习研讨,要求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巡视工作条例的精神实质、主旨要义、实践要求,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治,持续有力推动全县市场监管工作整体跃升。
(2)进一步规范了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10月下旬调阅党组成员中心组学习笔记,要求中心组成员从实际出发,从认识入手,认真记录对于学习内容的看法及感悟,杜绝“照搬照抄”,严防“走耳不留心”。
2.行业精神学习不到位。未传达学习2025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调研河南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讲话精神,未学习研讨2023、2024年度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用行业新精神指导推动工作仍然不够。
整改情况:
2025年9月15日,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2023、2024年度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2025年9月22日,再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2025年5月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调研河南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管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学习研讨2023、2024、2025年度河南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今后工作中,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关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的最新工作部署与动态,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关于市场监管的各项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
3.检验中心仍未投用。2021年立项水泥产品、汝瓷科技研发两个省级检验中心仍未建成,提升行业竞争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上用力不够。
整改情况:
因人员配置、资金保障未落实到位,导致整改受阻,目前我单位已就人员补充、资金拨付事宜提交专项请示,待审批通过后立即推进整改工作。
4.应收租金仍未到位。如承租单位拖欠农贸市场租金仍未
收缴到位。
整改情况:
已安排专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催收,督促承租单位尽快支付租金。
(二)贯彻推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差距,守牢“三品一特”安全底线仍有薄弱环节。
5.有案不查。如:2023年、2024年分别收到辖区内2家检测服务公司涉嫌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的函,未进行调查核实或根据管理权限上报立案处理;2025年1月县公安部门移交三家幼儿园无证经营,以教体部门应先期办证为由未立案处理。
整改情况:
(1)加强案件来源管理,严格执法程序。经查询资料,对2023年、2024年辖区内2家检测服务公司涉嫌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的函,已于2023年、2024年分别依法进行了回复。2025年8月20日收到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宝丰分局移送的案件线索《关于两家机动车检测机构疑似检测不规范出具不实报告问题线索的移交函》,依法进行了核实,对涉案两家公司进行了不予立案审批,同时复函环保部门。
6.以罚代管。2025年以来已做出处理决定涉及标准化卫生室和个人诊所案件共32起,其中多起均以同一案由查处,存在简单执法现象。
整改情况:
(1)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在执法检查中注重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主动向经营使用单位宣传法律法规,发放《药品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建议书》18份,对首次发现的制度违法行为作出警告,发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警告)13份,不予罚款。
(2)加强执法培训,每周五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各中队中队长开展执法业务技能学习,不定期组织执法大队全体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开展培训、学习6次),注重柔性执法,推进“四张清单”落实。
7.过罚不当。2025年查处“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案”,一起涉案货值金额为130元,裁量等级为从轻、罚款10000元,另外两起涉案货值金额为174元、1680元,裁量等级为减轻、各罚款6000元。
整改情况:
(1)严格《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对自由裁量内容进行详细说理(如违法情节、主观过错、社会危害后果、当事人经济状况、悔过表现、历史记录、社会效果等),对裁量基准、裁量幅度准确把握,清晰展示从事实、法律到最终结论的逻辑推理过程,应当减轻处罚的依法减轻,避免过罚不当。
(2)严格《案件集体讨论》审批,对新增的7起化妆品案件在提请集体讨论前,均经案件审理股审核、主管领导审批,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提出意见,确保过罚相当。
8.食品检测短板明显。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仍不具备食品、药品、农产品检测资质。
整改情况:
因人员配置、资金保障未落实到位导致整改受阻,目前我单位已就人员补充、资金拨付事宜提交专项请示,待审批通过后立即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已就人员补充、资金拨付事宜向县政府提交专项请示;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计量标准申请工作。
9.计量功能仍有弱项。县级市场主管部门应当具备的13个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多参数监护仪检定装置等2个仍然缺乏,三相电能表检测台更新滞后,不符合高精度检测要求。
整改情况:
因人员配置、资金保障未落实到位导致整改受阻,目前我单位已就人员补充、资金拨付事宜提交专项请示,待审批通过后立即推进整改工作。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已就人员补充、资金拨付事宜向县政府提交专项请示;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计量标准申请工作。
10.日常监管措施不力。抽查17家电梯使用单位,1家未纳入监管台账、4家无粘贴年检标志、6家年检标志超期。
整改情况:
(1)通过电梯维保公司上报、与检验机构数据共享、实地核实等方式建立并完善电梯监管台账,明确了电梯检验周期,做到精准监管。巡察期间抽查的17家电梯使用单位,其中河滨小区(5部电梯)现已纳入监管台账;河阳小区、警苑小区、福泽园小区、亚坤鸿基小区无粘贴年检标志的问题已于2025年7月完成整改,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明确标示出下次检验日期;锦城苑小区、天泰花园小区、盈瑞之家、阳光花苑小区、观府金地商住楼、东湖王府年检标志超期的问题已于2025年7月完成整改,均张贴了有效期内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并明确标示下次检验日期。
(2)规范电梯维保单位管理,电梯维保公司提供维保资质、人员信息、维保电梯分布等资料向我局备案,并承诺维保质量,签订维保质量承诺书。2025年8月1日组织召开电梯安全工作推进会,全县电梯维保单位及电梯重点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2025年9月23日组织召开电梯维保单位警示约谈会,要求各维保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所维保电梯的安全状况,确保维保项目不漏项、质量不打折。
(3)推行电梯无纸化维护保养。通过实时上传数据、智能锁定定位、全程电子留痕,有效杜绝维保“走过场”“记录造假”等问题,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链条监管。目前无纸化维保率已达80.09%。
11.监管意识不够强。2024年、2025年县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审议意见指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流动小摊贩等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小作坊进行排查,建立小作坊台账,更新完善小作坊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户数明。
(2)采用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小作坊、流动小摊贩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2. 日常监管有盲区。全县提供餐饮服务农村“幸福院”8家及两个乡镇机关食堂均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纳入监管范围。
整改情况:
(1)沟通民政部门全县88家农村幸福院名单及供餐情况,安排各乡所摸排辖区农村幸福院供餐情况。对全县8家涉及配餐的农村幸福院进行逐一核查,对其他农村幸福院进行随机抽查。经核实,涉及配餐的8家农村幸福院均办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都在有效期内。其中肖旗乡裴里村幸福院因资金问题,目前暂停供餐。要求各所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对幸福院食品安全的指导和日常监管。
(2)针对反馈的两个乡镇机关食堂均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证照情况进行落实,前营乡机关食堂已于2025年7月16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龙王沟示范区机关食堂已于2025年7月31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培训、日常监管中宣贯等方式,对经营主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县分批次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系统培训15期,培训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通过日常监管、商户走访等方式,发放食品安全知识及反餐饮浪费宣传页,共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
13. 督促整改不到位。三个乡镇机关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均于2024年到期,至今未重新办理。
整改情况:
(1)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局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证照情况进行落实,周庄镇人民政府食堂已于2025年7月10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大营镇人民政府食堂已于2025年7月18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石桥镇人民政府食堂已于2023年12月8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2)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培训、日常监管中宣贯等方式,对经营主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全县分批次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系统培训15期,培训从人员1000余人次。通过日常监管、商户走访等方式,发放食品安全及餐饮浪费宣传页,共发放宣传页2000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经营主体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
14.专营食品监管有缺失。2023年、2024年碘盐抽检结果显示含碘量合格率分别为91.5%、60.67%,合格率下降明显。
整改情况:
(1)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监管方式,确保县域食盐市场安全。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食盐购进、销售、使用等行为,堵塞监管漏洞,牢牢守住食盐安全底线,保障了食盐质量安全,共检查各类食盐经营主体26家。
(2)联合县卫健委开展食盐质量安全检查,对食盐风险监测与评估,开展碘缺乏病等相关疾病监测、食盐安全健康知识科普支持,发布消费警示,对检查中发现的健康风险隐患提出专业处置建议,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盐流入市场,保障合格碘盐供应,切实守护公众饮食健康。
(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食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信息进行及时受理、调查核实和反馈处理,目前,暂未接到食盐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件。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食盐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消费者对食盐质量安全的认识和辨别能力,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食盐,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开展专题宣传2次,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60余份。
(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深入,贯彻“以服务促监管,寓监管于服务”仍然做的不实。
15.重视不够。2025年以来查办各类案件146起,计量类仅1起,占比0.6%。
整改情况:
(1)持续加强对集贸市场、商超、加油站、餐饮店、医疗机构、配镜店等与百姓生活密切关联领域的计量器具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80余次,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
(2)针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如民用三表、加油机计量不准等,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旦在检查中发现涉嫌计量作弊、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等违法线索,第一时间移交给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16.整治不力。县城共有居民小区274个,目前137个转供水小区收费在3.30-3.89元/m³之间,178个转供电小区中153个收费在0.60-0.75元/kWh之间,且2023年以来仅办理水电收费高于政府定价案件2起。
整改情况:
2025年10月20日,我局牵头联合住建、发改等13家单位正式印发《宝丰县整治居民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问题工作联合实施方案》,同步成立专项联合工作组,通过多次召开专题碰头会细化职责分工、凝聚整治合力。针对全县33家物业代管转供水小区、50家转供电小区,工作组明确要求全部参照直供收费标准完成整改,并在小区公告栏、业主群等醒目位置张贴调整公告,确保收费透明可溯。截至目前,已有15家转供水小区、19家转供电小区顺利完成调价公告张贴。
整改时限:阶段性完成,下一步,持续督促转供水、转供电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对调价公告进行张贴,参照直供小区居民水电气收费标准收费。对剩余的三无小区、老旧小区以及自建房小区,由属地政府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按计划逐步推动整改。
17. 责任意识不强。2024年6月因工作人员不作为,误将2家存续状态企业吊销。
整改情况:
(1)认真梳理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指引,在此基础上,于2025年9月23日对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1次专项业务培训,推动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要求与操作规范。
(2)做好靠前服务,对因未年报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其申请信用修复时,及时进行数据核验和审批,尽早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降低企业因连续失信而被吊销的风险。
(3)2025年12月4日,对相关业务办理人员开展了第2次业务培训。培训会上,对系统内统一生成的既有数据的查询、调用等事宜进行了强调,全面推行“三核三查”机制(即核申请材料、核修复条件、核办理时限;查系统记录、查整改情况、查失信风险),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切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持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18. 服务意识不足。2023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专项评议指出存在“办事拖拉、扯皮、推诿”“未落实一次性告知”等现象,2023年全县股长、所长评议后十名占两个。
整改情况:
(1)强化教育培训,筑牢业务与作风双防。为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质效,着力打造高素质窗口服务队伍,我局分阶段、分重点组织开展3期专项培训会议,实现业务提升与作风建设同频共振。2025年9月29日,召开窗口纪律作风整顿提升会议,聚焦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核心问题,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绷紧纪律之弦;10月28日,举办政务服务规范与行政审批业务培训会,系统解读政务服务全流程规范要求,细化审批标准与操作细则;11月12日,召开审批业务视频讲解会,针对高频审批事项的办理难点、流程节点进行精准辅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三期会议累计覆盖行政审批股及各市场监管所窗口审批人员100余人次,着重强调全系统各服务窗口必须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核心工作制度,有效强化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与务实作风,为政务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优化服务举措,提升审批效能与群众满意度。秉持“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我局从流程优化、服务创新、督导落实三方面发力,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流程精简上,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与申请材料瘦身,将企业开办时间由原来的0.5个工作日大幅压缩至2小时,审批效率实现质的飞跃,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2025年新设企业1563户。在服务创新上,编制高频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及详细操作指南,让群众办事“一看就懂、一办就成”;依托公众号平台推出营业执照到期提前提醒服务,变“被动等待”为“主动服务”,有效避免企业因证照过期影响正常经营;在窗口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行“三主动”(主动询问需求、主动协助办理、主动指导操作)和“五个办”(资料齐全立即办、资料不全指导办、紧急项目加班办、特殊项目跟踪办、重大项目协调办)服务模式,精准破解企业办事堵点、难点问题。2025年以来,通过党员帮办、“红马甲”代办等暖心服务,累计为企业解决各类疑难问题300余件,获得办事群众与企业的广泛认可。在督导落实上,局党组建立“日常巡查+随机抽查+满意度回访”三位一体督导机制,对窗口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合规性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人员始终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与专业过硬的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19. 培育能力不够。截至2024年度注册登记企业8456家,其中“吊而未注”“僵尸企业”1329家。
整改情况:
(1)通过集中宣传、微信公众号、上门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惠企政策共计11次。截止2025年11月30日,我县注册登记的各类市场主体共计48093户,其中企业9033户,个体工商户3858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74户。2025年新登记市场主体6129户,其中企业1359户,个体工商户475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户。
(2)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进行分类指导,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同时为破解个体工商户“不敢转、不会转”的难题,并构建“线上全程电子化+线下专人辅导”服务体系:线上依托全省统一平台,实现名称自主申报、材料在线提交、电子营业执照核发等全流程网办;线下在各乡镇设立“个转企”专窗,提供政策咨询、材料预审、操作指导等“一站式”服务。2025年我县实现“个转企”市场主体共计27户。
(3)一是已与法院对接,依据平顶山市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解决破产(含重整)企业的登记注销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府院联席办〔2024〕8号),向法院提供1332户吊销市场主体名单,确定对“吊而未注”等相关市场主体走吊销未注销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由法院指定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出具强制注销文书。二是对“吊而未注”等相关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并提供免费政策指导及免费帮办服务。
20. 市场秩序维护仍有不足。2024年、2025年一、二季度12315分别接到投诉件694、691起,其中食品安全类分别165、169起,价格类46、57起,侵犯消费者权益类25、34起,投诉总量略有下降,但主要指标均有上升。
整改情况:
安排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对第三季度投诉举报数据进行梳理分析,为局党组安排部署各类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依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放心消费行动”,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提高企业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26家;中秋国庆“双节”及“双十一”期间在“宝丰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消费提示、告诫书,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避免消费陷阱,告诫广大生产经营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21. 权益保护推进滞后。2025年计划新增放心消费承诺市场主体、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市场主体、ODR企业分别为43家、15家、40家,至目前仅完成ODR企业12家。
整改情况:
安排12315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督促放心消费承诺主体、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市场主体、ODR企业、消费维护服务站点的目标任务,目前已完成放心消费承诺主体43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市场主体22家,ODR企业40家。
22.惠民政策监管不力。宝发改收费〔2021〕125号文规定对低保户和特困户用水、用气给予减收或免收,但直至2024年度才予以实施。
整改情况:
(1)已对现行居民水电气惠民政策进行收集整理,形成台账,明确水电气3个行业对低保户、特困户的优惠标准。
(2)2025年9月,深入企业实地调取优惠政策名单,查看执行情况,并督促积极与县民政局对接,及时更新、掌握我县低保户和特困户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做好减免对象落实优惠补贴。
(3)通过公共企业制作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材料,以版面、宣传页、设置的形式向居民广泛宣传,提高居民对自身可享受优惠政策的知晓度,并在缴费大厅公示。
(4)2025年9月,开展执法检查3次,重点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暂未发现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3.作风建设还有落差。2023年以来10名工作人员因慢作为、服务态度恶劣等受到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
整改情况:
(1)9月29日,组织全局中层以上干部召开国庆中秋“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议,让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保持警醒,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会同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5次,期间对3人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了工作纪律通报。
(3)局长带头深入一线推动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班子成员不定时到负责乡镇对乡所监管工作及作风纪律进行督促检查;综合执法大队不定期召开会议,对执法队工作纪律情况进行要求。
(四)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党建引领作用仍然有待压实。
24. 党纪学习效果欠佳。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因对危险驾驶、挪用党费、家风失管、履职不力等受党政纪处理13人次,其中2人受到党政纪重处分。
整改情况:
(1)扎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托学习教育工作,组织党员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纪律规定和作风建设开展专题学习研讨30余次。领导班子带头对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两个清单”、基层“四风”10种隐形变异表现、违规吃喝7个方面整治重点,深入查摆问题55项,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2)持续强化党纪学习教育,一方面通过单位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纪律规章,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自觉;另一方面,要求各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2025年10月)通过主题党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重点引导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25. 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如机关部分支部支委会研究内容均为“确定当月主题党日举行时间、领誓及收取党费人员等”;基层支部存在主题党日重温入党誓词环节“全体党员在雄壮的国歌声中重温入党誓词“集体涌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齐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等表述。
整改情况:
(1)11月26日组织各支部组织委员、“三会一课”记录人员开展党建业务培训,对党建业务新要求新规定以及组织活动流程进行集中讲解,同时要求各支部结合支部实际,将党建与单位核心业务紧密结合,避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每月月初机关党委收集整理最新学习内容,制定包含学习内容、活动流程、形式示例等的主题党日参考模板,供各支部参照执行。
(2)2025年11月14日,对各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调阅,检查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完整,包括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内容、决议事项等是否记录清晰,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各党支部进行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推动组织生活记录质量持续提升。
26. 管理人员培育不足。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3个为临时、7个年龄在50岁以上。
整改情况:
积极与组织部沟通协调,反映现实情况,争取为管理人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2025年10月24日,县委印发了《中共宝丰县委关于张静怡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任命郑少君同志为宝丰县肖旗乡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与此同时,通过开展职员晋升、选拔年轻干部担任股室负责人等,为局机关年轻同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有效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2025年8月至10月期间,围绕队伍建设与机构完善,先后向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报送请示,争取人才,下一步计划继续向该办报送相关申请,以进一步支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
27.执法人员配备不足。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及2个代办点仅有持证人员40名,其中闹店、张八桥、前营所及观音堂代办点仅1名,赵庄所、铁路地区代办点无持证人员。
整改情况:
为强化基层执法力量,我局针对执法人员不足的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了执法证件申办工作。2025年10月23日,面向新申办证件人员举办专题培训,现场发放《行政执法工作手册》,系统讲解公共法律法规知识,并组织手机题库模拟答题训练。10月24日,相关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共有13人顺利通过,目前正按规定程序办理执法证件发放事宜。
28.年龄结构优化不足。12个市场监督管理所及2个代办点共81名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上54名,占比66.67%。
整改情况:
主动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的沟通对接,科学制定招聘计划,定向招录年轻专业人才,为全县市场监管事业充实新生力量,持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与此同时,通过开展职员晋升、选拔年轻干部担任股室负责人等,为局机关年轻同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平台,有效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活力。
29. 违规使用福利费用。2024年度使用福利费支付离退休人员体检费4万余元。
整改情况:
(1)2025年9月12日组织财务人员及工会、人事股人员对《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宝丰县总工会关于转发〈平顶山市总工会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及县财政局制定下发相关财务制度进行了集中学习,不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
(2)2025年9月12日开展凭证票据自查。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宝丰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障在职人员福利。财务及相关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重大开支经局党组“三重一大”决议后方可支出,严厉杜绝无经手人、票据不全,特别是支出科目混乱等现象发生。
30.虚列开支时有发生。如:购买物品与实际需求存在出入。
整改情况:
(1)财务股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股所长工作群和财务所长群发出通知,向各股室队所明确票据真实性责任和报销手续要求,确保各项财务活动依法依规运行。同时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不再犯此类错误。
(2)2025年11月7日财务股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要求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票据管理关键环节审核程序。报销经办人对票据真实性核实负责,财务股审核票据手续真实性。
31.采购流程不严不实。如改造大集农贸市场及万寿步行街等6个项目,询价报价均无所需材料规格参数、单价及工程总量等具体要素。
整改情况:
2025年11月6日财务股集中学习《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和《政府采购日常操作规范指南》,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确保采购工作合法合规。明确各股室分工和协同管理机制,财务股从严把控采购流程,从询价、合同到验收,规范合理。各业务股室按职责参与采购各环节,严格把控采购物品(在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及时申报政府采购,按规采购,不超政府采购采购,并对采购事件及物品真实性负责。政府采购申报资料由各业务股室向供货企业索取。财务股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要求及时申报上传资料,并保存申报资料,为财务报销作准备。
32.罚没物品管理仍不规范。如2023年2月在没有财政部门监管下,违规将罚没电动车销毁。
整改情况:
对罚没物资按照中队进行入、出库登记,物品统一保管至专库。2025年10月21日报请县财政局对近期罚没的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产品、超保质期产品等进行集中销毁,10月30日在纪检监察组及社会监督员的共同监督下销毁各类假冒伪劣物品65批次。
33. 燃煤散烧管控仍有欠缺。仅2025年1至6月份发现取缔散煤销售点2个、违规使用燃煤经营户59个。
整改情况:
(1)组织全县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农村、集市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活动中通过广播电台及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广泛宣传燃煤散烧的危害和清洁能源的优势。目前共发放宣传材料2800余份,悬挂条幅40余条,通过广播及视频宣传300余次、培训执法人员46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居民和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燃煤散烧管控的良好氛围。
(2)召开了2025年度全县燃煤散烧治理工作推进会,转发了《平顶山市2025年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年度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层层传导压力。截至11月份,全县各乡镇及成员单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3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30余台次,累计开展村燃煤散烧排查2200余个次,排查经营户3100余家次;开展洁净型煤产品质量检测2批次,抽检合格,涉及企业1家。
(3)持续推进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清洁能源供应规模,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鼓励企业和居民采用更高效、更环保的清洁能源技术和设备。截至2025年12月份,住建部门共推进清洁取暖改造1.6万余户,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抓好问题整改。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形成“长久立”的机制,使整改成果成为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
(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用新思想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作用和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一次改进工作作风、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扛牢整改责任,做到问题整改不回避、不畏难,不讲条件、不找理由,持续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构建长效机制。局党组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整改,坚持强化措施向深处改、责任追究向实处落,持续跟进整改任务,动态调整整改清单,倒排时间、标本兼治,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突出抓好集中整改,一项一项落实措施,一项一项深入整改,一项一项“对账销号”,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见底清零;一手抓长效,紧盯政治理论学习、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坚持聚焦主业,推动事业发展。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契机,努力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实现巡察整改与市场监管工作两促进、两提高。坚持把安全监管作为市场监管首要职责,面对全县4万多家经营主体的繁重监管压力,创新监管理念,强化科技赋能,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与此同时,深入推进系统监管、依法监管、源头监管、综合监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全力推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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