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河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医保〔2025〕10号)的有关规定,经零售药店自愿申请、评估小组综合评估和班子会审定,现将2026年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进行公示。
本次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公示期为7天,自2026年03月02至2026年03月08日止,公示期内,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将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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