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2026年度服务协议》第一百零二条第三款“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医保协议且甲方同意的”规定,现解除宝丰为民医院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宝丰县2026年度解除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名单的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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