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让孩子失去上大学的机会,切实做好2026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确保我县户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宝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自7月20日起开始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一、办理时间、办理地点
1、首次申请助学贷款办理时间:
2026年7月20日—2026年9月15日
上午8:00—12:00,
(请在11:30前到达现场)
下午3:00—6:00,
(请在5:30前到达现场)
2.办理地点:
宝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人民路西段(原教师进修学校院内)
3.服务电话:
0375-6530058
二、首次贷款办理所需材料
01.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一起前往宝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人民路西段路南,原教师进修学校院内)现场办理。
0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03.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仅高中、中职毕业生)、 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仅在校大学生);
04.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电脑端)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手机端)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05.因各种特殊原因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在办理现场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且需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学生本人及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
06.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信息办理的手机号,正常使用中。
02助学贷款发放流程
01.贷款合同签订后,系统自动生成一个平安银行助学贷专用账户,借款学生需下载安装“平安口袋银行”APP,注册登录账户并绑定一张本人的银行卡;
02.大学开学后,借款学生把《受理证明》上交学校(也可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贷款回执码),学校在10月20日前录入回执码,回执录入后助学贷款合同生效;
03.贷款合同审查合格后,平安银行在11月通过平安银行助学贷账户发放贷款,并将欠缴费用(学费和住宿费)转至大学账户。
04.贷款发放成功后,可在“平安口袋银行”APP助贷专区查看发放结果,贷款如有剩余,可提现至绑定的银行卡,作为生活费使用。
03 首次贷款相关问题
01.如借款学生未通过助学贷款预申请,则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资助中心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文件,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认定,无证明材料不可申办助学贷款(登录系统申办贷款时,可查看是否通过了预申请);
02.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8周岁,且户口簿无法说明与共同借款人关系,需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由未成年人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村居委会、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任一方出具即可);
03.借款学生未满18周岁,平安银行提示不能绑卡、开户,不能绑定助学贷,可扫描受理证明上的二维码,进入平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专区,打开平安口袋银行APP,绑定合同账号,则可以正常完成绑定。
04.对于毕业年级首次办理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如在就读高校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且无特殊情况,则不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三、续贷办理流程
1、续贷同学自行登录“国家助学贷款”APP或者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远程办理续贷。
申请前须先确认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联系方式、身份证有效期等信息后,再提交续贷申请。续贷声明150字左右,内容可包括学生学习情况、生活情况、家庭困难情况、对助学贷款的认识、诚实守信等方面。
2、续贷学生如需变更共同贷款人的,学生及新共同贷款人必须同时带齐证件到现场签订合同,不可代签。
02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
1.大专或本科毕业生专升本、读研究生、休学、退学、参军的学生等均需及时到宝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
2.“专升本”、“读研”等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各两份,到宝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手续。如办理续贷手续,待系统中的就学信息更新后才能在网上提交续贷申请。
四、每位贷款学生每年至少登录两次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咨询电话
宝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375-6530058。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平安银行客服热线:95511-3。
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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