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丰县珍景康医药有限公司五十八店提交的恢复医保服务协议申请,2026年8月7日,我局组织评审小组对宝丰县珍景康医药有限公司五十八店人员调整已到位的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评估,经研究决定,同意宝丰县珍景康医药有限公司五十八店自2026年8月7日起恢复医保服务协议。
附件:关于2026年度恢复宝丰县珍景康医药有限公司五十八店服务协议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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