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规范我县犬、猫狂犬病免疫接种工作,筑牢人畜共患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方便广大养宠群众就近开展规范免疫,由动物诊疗机构自主申报,经审核现将我县合法合规的犬猫狂犬病定点免疫接种点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免疫接种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饲养的犬、猫(含家养宠物、厂区看护、流浪救助等各类犬猫),均需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所有养犬养猫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按时携犬、猫至我县定点免疫接种点完成狂犬病疫苗接种,建立规范免疫档案。
二、定点免疫接种点信息
全县共认定若干家犬猫狂犬病定点免疫接种机构,具体点位、地址、联系方式公示如下:
序号 | 定点接种点名称 | 定点接种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宝丰县阳阳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宝丰县新世纪广场东排18号 | 15903758689 |
2 | 宝丰佑安宠物服务店 | 宝丰县中兴路北段净肠河桥头南50米路西 | 15565527990 |
3 | 宠乐多宠物用品店 | 宝丰县大营镇兴宝路西段路南106号 | 15603758893 |
4 | 宝丰县霍德旺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宝丰县城关镇宝丰县教育工作者居住小区 (博文世家)2幢110铺 | 15539796968 |
5 | 宝丰县亚彬众宠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 宝丰县龙兴北路西街口南100米路东6号 | 13213849567 |
6 | 宝丰县星宠宠物医疗店 | 宝丰县城关镇迎宾大道车管所楼下08号 | 18637518673 |
三、免疫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前请确保犬猫身体健康、无发热、腹泻、精神萎靡、孕期、术后虚弱等异常情况;接种后留观20-3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离开,接种后3日内避免洗澡、剧烈运动。
未经我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犬猫狂犬病疫苗接种服务。非定点机构接种疫苗不予认可。
四、相关管理规定
广大养宠群众须自觉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主动为饲养犬猫接种狂犬病疫苗,做到应免尽免。对拒不履行免疫义务、违规饲养未免疫犬猫,引发公共卫生安全隐患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各定点免疫接种点须严格遵守疫苗管理、免疫操作、档案登记、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规范接种流程、保障疫苗质量、诚信合规经营,做好免疫记录、台账留存等免疫档案管理工作,主动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
县农业农村局将强化对定点免疫接种点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使用不合格疫苗、弄虚作假、服务不规范的点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定点免疫资质,并依法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的定点接种点为我县唯一合法犬猫狂犬病免疫服务机构,后续将根据行业发展和服务需求,动态调整更新定点点位名单。
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开展狂犬病疫苗接种、售卖假劣疫苗等违法行为,可积极向县农业农村局举报。
咨询及举报电话:0375-6522671 0375-7231095
特此公告。
宝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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