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5-00001 | 关键词 | ||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2025年11月4日,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该公司所有的豫(2022)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5038号不动产权进行转让,依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拟转让不动产权详细情况予以公示,如存在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该宗地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龙泉寺村,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14919.4平方米;使用期限:2062年9月7日止;四至:东至龙泉寺集体土地、南至龙泉寺集体土地、西至现状道路、北至龙泉寺集体土地。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5日-11月12日
联系方式: 0375-6515698
联 系 人: 郑向飞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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