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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索引号 00bfx-00000-2025-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自然资源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动产权拟转让情况的公示

2025年11月4日,平顶山父城文化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该公司所有的豫(2022)宝丰县不动产权第0005038号不动产权进行转让,依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现将拟转让不动产权详细情况予以公示,如存在损害公共利益或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

该宗地位于宝丰县商酒务镇龙王沟乡村振兴示范区龙泉寺村,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14919.4平方米;使用期限:2062年9月7日止;四至:东至龙泉寺集体土地、南至龙泉寺集体土地、西至现状道路、北至龙泉寺集体土地。

 

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5日-11月12日

联系方式:    0375-6515698

联 系 人:    郑向飞

 

 

 

宝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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