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0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于连付,男,身份证号:41042319640927****,于2022年10月29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杨庄镇铁北工务34#1-501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于连付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邓芳,配偶,身份证号:41042319670211****;
于依淋,儿子,身份证号:41042319980321****;
于晓果,长女,身份证号:41042319870219****;
于缮镁,次女,身份证号:41042319900714****;
于智博,次子,身份证号:41042320090415****;
于连付父母已故,时间不详。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邓芳、于晓果、于缮镁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该房产所继承50%份额由于依淋、于智博继承。邓芳自有50%产权,于依淋、于智博各占25%。自2023年2月6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于依淋、于智博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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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