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bfx-00000-2023-0000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不动产登记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被继承人张样贞,女,身份证号:41042119770220****,于2023年01月13日去世。生前所有(购买)宝丰县城关镇水岸花园住宅小区6#2-8-2住房一套。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显示,被继承人张样贞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共5人:
周红涛,配偶,身份证号:41042119770813****;
周家佑,长子,身份证号:41042120020520****;
周弋博,次子,身份证号:41042120100303****;
张长青,父亲,身份证号:41042119490817****;
王端,母亲,身份证号:41042119520828****;
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证明,周红涛、周家佑、张长青、王端声明放弃该套房产继承权,该房产所继承50%份额由周弋博继承,周红涛自有50%产权。自2023年2月13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征询异议,若有异议,请提供书面证据材料。到期无异议,我中心将为周弋博办理不动产权继承手续。
征询异议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375--6300369
宝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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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75-6522162 邮编:467400